当前位置:首页>资讯中心>推荐阅读>推荐阅读
想get更多关于生育保险报销的知识吗?就在这里啦~
发布时间:2019-3-18 10:46:15      点击次数:2393

关于生育保险待遇,

很多人搞不清楚自己享受哪些待遇,

也不明白如何申请!

今天,小编为大家重新梳理了

六大人群的生育保险待遇和申报流程,

有需要的参保人员可以“对号入座”查看哦~


01

在职女职工

1、适用范围:正常参保女职工,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0个月(不足10个月的,可先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,连续缴费满10个月后,方可享受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)。

2、享受待遇:生育医疗费用、生育津贴、一次性营养补助、产前检查费。

3、申报材料:

①本地生育申报材料:《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》(可在徐州人社局官网“服务大厅-网上下载”栏下载)、身份证(原件、复印件)、生育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、社保卡。

②异地生育申报材料:发票(原件)、费用明细清单(原件、医院盖章)、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(原件、复印件,医院盖章)、生育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、医院等级证明。

③生育时缴费不足10个月的申报材料: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(原件、复印件,医院盖章)和生育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。

4、申报流程:

参保女职工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,将以上材料在入院时提交定点医疗机构,出院直接刷卡结算医疗待遇,医疗机构于次月向市医保中心提交相关材料,中心将进行生育待遇结算,分别打入个人社保卡和单位账户。

异地生育的女职工,自费结算后再携带以上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报销。

不足10个月的,缴费满10个月后携带上述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申领生育津贴、一次性营养补助、产前检查费。


02

失业女职工

1、适用范围: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生育的女职工。

2、享受待遇:生育医疗费用、一次性营养补助、产前检查费。

3、申报材料:

①本地生育申报材料:身份证(原件、复印件)、生育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、社保卡。

②异地生育申报材料:发票(原件)、费用明细清单(原件、医院盖章)、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(原件、复印件,医院盖章)、生育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。

4、申报流程:参保人员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,将以上材料在入院时提交定点医疗机构,出院直接刷卡结算医疗待遇,医疗机构于次月向市医保中心提交相关材料,中心将进行生育待遇结算,打入个人社保卡。

异地生育的人员,自费结算后再携带以上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报销。


03

在职男职工

1、适用范围:正常参保男职工,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0个月

在2014年10月1日到2015年12月31日之间生育的,需男职工配偶生育为第一胎且符合晚婚晚育的方可享受;

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,符合国家计生政策的可正常享受生育待遇。

2、享受待遇:护理津贴

3、申报材料: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:生育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、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(原件、复印件,医院盖章)。

4、申报流程:男职工配偶无工作单位的,携带上述材料到医保中心申报。

男职工配偶在单位正常参保,在市内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,夫妻双方同时填写《徐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》,在配偶生育医疗机构申报。

男职工配偶异地生育且符合领取生育保险待遇的,无需单独申请,由女方在申请异地生育报销的同时一并申报

市医保中心将护理津贴打入单位账户。


04

男职工未就业配偶

1、适用范围:正常参保男职工,用人单位为其连续缴费满10个月,且其配偶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。(不足10个月的,可先享受生育医疗费待遇,缴费满10个月后,方可享受男职工护理津贴。)

2、享受待遇:生育医疗费用、产前检查费,按照“在职女职工”费用标准的50%享受。

3、申报材料:发票(原件)、费用明细清单(原件、医院盖章)、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(原件、复印件,医院盖章)、生育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、女方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乡居民医保证明或个人承诺。

4、申报流程:男职工配偶生育,自费结算后携带以上材料到市医保中心申请报销,相关生育待遇打入个人社保卡。


05

灵活就业人员

1、适用范围:参保人员生育时,处于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期间。

2、享受待遇:生育医疗费用、产前检查费。

3、申报材料:

①本地生育申报材料:身份证(原件、复印件)、生育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、社保卡。

②异地生育申报材料:发票(原件)、费用明细清单(原件、医院盖章)、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(原件、复印件,医院盖章)、生育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。

4、申报流程:参保人员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,将以上材料在入院时提交定点医疗机构,出院直接刷卡结算医疗待遇,医疗机构于次月向市医保中心提交相关材料,中心将进行产前检查费用结算,打入个人社保卡。

异地生育的人员,自费结算后携带以上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报销。


06

居民医保参保人员

1、适用范围:参保居民生育时,处于正常享受医保待遇期间。

2、享受待遇:生育医疗费用

3、申报材料:

①本地生育申报材料:身份证(原件、复印件)、生育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,社保卡。

②异地生育申报材料:发票(原件)、费用明细清单(原件、医院盖章)、出院记录或出院小结(原件、复印件,医院盖章)、生育证明(原件、复印件)。

4、申报流程:参保居民在本地定点医疗机构生育的,将以上材料在入院时提交定点医疗机构,出院直接刷卡结算医疗待遇。

异地生育的人员,自费结算后携带以上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报销。


注:未领取社保卡的参保人员到中心报销时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(原件、复印件)和本人银行卡(原件、复印件)。

来源:徐州医保

徐州外服金融人力资源部 庞艳洁 提供

声明 |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,版权归原作者所有,部分文章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,若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,烦请告知!


您感兴趣的新闻
上一条:【漫话工伤保险】职工再次发生工伤,待遇怎么算?
下一条:浅谈招聘与配置管理工作

返回列表